2014-12-8 12:35
cindyanan
趁死黨酒醉熟睡一旁 賤男騎上麻吉女友摸胸部與下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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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1名吳姓男子今年5月29日約潘姓好友及其女友,3人一起前往花蓮市一家PUB喝酒,3人酒後同睡吳男住家房間內,吳趁潘姓好友熟睡時,竟起色心跨坐潘姓好友的女友身上,還用棉被蓋住她,再伸手摸胸部及下體,因被害人抗拒加上潘姓好友醒來,吳男才停手而沒有性侵得逞,隔天吳男道歉還傳LINE求原諒,但仍被告妨害性自主,花蓮地院日前審結判吳男有期徒刑2年。
判決書指出,吳男與潘男是相識多年好友,約潘男及其女友到花蓮市「一往情深」PUB喝了6瓶酒,然後3人一同返回吳男位於吉安鄉的住家,並同睡吳男的房間,吳男則是返家前又買酒回家繼續喝。
被害女子稱,本來與男友抱在一起睡,睡一睡很熱就變成背對背睡,後來感覺有人隔著她的衣服摸胸部,她以為是男友便叫他不要鬧,對方也一度把手縮回去,但是沒多久又伸手摸她胸部,她再講不要鬧,但對方還是繼續摸,她生氣轉頭發現不是男友,嚇得大叫,沒想到吳男竟用棉被蓋住她的頭,直接跨坐到她身上,再用手伸進棉被摸胸部及下體,直到男友被驚醒,吳男才放手起身。
被害人男友氣不過女友被欺負,帶著女友控告吳男性侵,檢警在被害女子內衣採集到吳男皮屑DNA,加上吳男傳LINE道歉,說「我該怎麼彌補你」、「幹我變了」、「變的不像我自己」、「我知道自己放了大忌」等語,因此認定吳男涉嫌性侵依法送辦。